4月16日,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《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规范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,并废止19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该政策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通知》明确,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,包括:取卵术,胚胎培养,组织/体液/细胞冷冻(辅助生殖),组织/体液/细胞冷冻续存(辅助生殖),胚胎移植,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,胚胎辅助孵化,组织、细胞活检(辅助生殖),人工授精,精子优选处理,取精术,单精子注射。

此次下发的《通知》,对原有项目进行规范整合,废止19项,对规范后的12项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,并且明确政府指导价属于最高限价,下浮不限。
“纳入医保的前提是,先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定价。”业内相关负责人表示,医保部门在做长周期的基金影响测算时,需要通盘考虑人口规模、年龄结构、临床实际需求、放大效应等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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